直面经营主体诉求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登记管理改革21条措施

时间:2024-02-26 20:56:04        来源:企鹅电竞

  央广网上海2月26日消息(记者郭振丹)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21条措施直面经营主体诉求,聚焦痛点、难点、堵点,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相较以往,这次《措施》关注的问题看起来更具象了。比如,登记的场地资源释放、企业公章丢失等都是具体操作问题,但却是集中反映的困扰企业的“老大难”问题。

  “上家搬走的时候没有去办注销手续,因为同一个地址没办法开两张执照,就招不到新的承租方。4000平的场地一直空着我们很着急。所以我们就找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想让他们能帮我们想想办法。”上海海锦房地产有限公司紫荆广场副总经理陶伟说道。像这种情况,紫荆广场不是第一家。

  带着企业诉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基层业务骨干在法律和实务层面开展多轮研讨,论证了“释放同一场地登记资源”的风险性和可行性,最终形成了《措施》中的第12条,“原经营主体已搬离但未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产权人或其授权人出具原房屋租赁关系解除的证明的,登记机关可以将该场所登记为新入驻经营主体的住所。”其实,远不止第12条,《措施》里的许多条款都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调研、12345热线梳理等渠道,收集的“一手“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直面企业诉求的这20余条措施。

  “今年,优化营商环境7.0版150条实施项目中,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占20%。从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1.0版开始,今年已经是第7个年头,我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对营商环境最有发言权的就是经营主体。他们的感受是最直接的。所以,这次登记管理改革,我们把企业的合理诉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明白他们的诉求、痛点,把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目标,从而缩短政策与企业感受度之间的温差。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我们将夯实常态化窗口服务制度保障,打造全市特色工作室服务品牌矩阵,确保每项政策措施都能精准发力、同向发力。”上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文皓说。

  这次《措施》里出现了很多“旧词”,比如“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电子营业执照”等,但这些都是企业在日常办事过程中高频使用的。聚焦企业高频使用和访问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也是这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经营主体登记改革的一个方向。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240万存量经营主体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去年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超5800万次,全国第一。这次《措施》针对连锁企业反映的分支机构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反复认证、多次下载”的问题,将创新领用模式,连锁公司能够“一次身份认证、一键执照下载”。

  “我们名下有很多门店,原先办事都要从总公司调用每个门店的纸质执照,很不方便。有了电子营业执照以后,一个手机就可以下载使用执照,平时报税、办社保都能够正常的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我是三十多家门店的负责人,以往比如门店营业范围调整时,需要换领三十多家门店的电子营业执照,每次都需要刷脸一个一个下载。所以我们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了点优化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很重视我们的建议,专门修改系统,现在我只需要扫一次脸,一次勾选就可以一次性下载名下所有的电子营业执照。以前每办一家门店都要去公司盖章、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实在太麻烦了。现在用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代表公司电子签名,又快又安全。”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张燕俊说。

  这次《措施》,除了市场准入方面的改革内容外,也包含了经营主体比较关心的信用修复、无感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逐步扩大信用修复“免申请”的覆盖面。这次《措施》明确企业因未及时年报等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且主动改正的,无需申请即可自动移出相关名单;对于初次发现未年报且主动补报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行政处罚,并自动取消经营异常标记。

  注册在嘉定区的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因多年未年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异满3年后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该企业2022年下半年恢复生产经营,主要是做电子元器件销售。企业主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报以往年度的年报,此后未再发生逾期年报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按照“免申即享”,直接将企业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停止公示失信信息,即刻解除对企业的信用约束措施及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有一些企业,跟这家情形很类似,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了,也符合移除条件了,自己却忘了这事儿。现在,只要合乎条件,企业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移出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已经有591户企业享受政策便利。通过这一种”无感“的监管方式,反而提高了企业的感受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海文说。

  除此之外,进一步深化“信用+风险”监管创新,实施“信用+风险”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不主动开展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根据投诉举报、监测预警等线索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任务整合,优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持无事不扰,同一年内对同一经营主体的随机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21条措施直面经营主体诉求,聚焦痛点、难点、堵点,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