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律运行全过程,既要建立科学完备、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又需要建设严格高效、依法履职的执法主体,还需要培养自觉守法、勇于护法的公民和社会,三者缺一不可。
在外交部,有这样一个单位,它是外交部人数最少的司局之一,只有4个处,30几个人;但它是外交部面向国内的窗口之一,服务对象涉及国务院部门、地方和中央企业。这里的工作人员不是在外交一线折冲樽俎、纵横捭阖,而是在幕后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用他们凝聚心血制订而成的外事管理规定,为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领域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它,就是外事管理司(以下简称“外管司”)。
习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建规矩、守规矩”。外事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越是对外开放,越是要加强外事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呈现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格局,要求我们逐渐完备有中国特色的外事管理制度体系,做到凡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外管司成立于1998年,历史不长,但责任重大,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拟定或修订全国性外事管理规定。建司以来,外管司先后牵头起草了数十份全国性外事管理规定,大部分以党内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这些文件确立了我国外事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了外事审批权限,规范了办事流程,提出了纪律要求等,涵盖了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每一个规定都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历史见证,是我国在外事领域推进依法治国的缩影。
出台一个规定,看似简单,有的只有薄薄的几页纸,几十条内容,但背后的艰辛只有外管司的同志们才能体会得到。任何一个规定的出台,都是一次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的过程,需要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以求得最大公约数。制度的魅力就在于其严谨性和科学性,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在外管司,为了一个字的改动而争得面红耳赤的场景并不少见。有的规定出台历时数年,反复推敲、充分论证,方能破茧而出、化茧为蝶。支撑这一过程的是外管人对法治的信仰、对事业的执着和对理想信念的坚持。
一个制度的质量高低和生命力的长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起草人的水平和能力。作为外管司干部,在制订制度时始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贯穿于其中。近期,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外管司承担了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以及足球改革制定配套外事管理政策的任务。在规定制订过程中,外管司按照习提出的“三个有利”标准,积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确保出台的规定符合法治的精神,满足改革的需求,最大限度释放社会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活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能不能够做到依法治国,重点是党能不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对于外管司来讲,贯彻依法治国精神,就是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尊严。在工作中,外管司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办事走程序,决策凭规章,用制度说话,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每一位新到外管司的同志,无论是司领导还是普通的处员,首先要学习一大本厚厚的制度汇编,这慢慢的变成了入司规定动作。学规定、讲规定、守规定的精神已经融入外管人血液之中。
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外管司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改进管理模式,推动外事管理从事前审批,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过渡,强化监督和公开。在外管司积极推动下,经中央批准,因公出国增加了事前公示、事后公开环节。去年7月,外管司设立了因公临时出国违规违纪举报信箱,接受全国各领域因公临时出国违规违纪行为的实名举报。外管司还对司内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成立综合监督管理处,加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维护制度的尊严。
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从严规范管理外事工作的同时,外管司还从始至终坚持“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的理念,慢慢地加强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形势的新发展和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调研各领域对外交往的特点和需求,积极谋划,主动对接,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出台一系列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人员、科研人员、边境省区等出访团组予以政策倾斜,精准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科学技术进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外管司作为外交部服务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和中央企业的窗口,也是外交部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王毅部长说,外交部不是清水衙门,也不是世外桃源。在日常的办案和调研中,外管司与地方、部委和中央企业联系较为密切,客观上有权力寻租的空间,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打铁还需自身硬,外管司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制定了《外管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准则》,并经部纪委审核通过。准则紧密结合外管司的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逐一提出了严格要求,尤其是在接待洽谈工作以及赴部外及外地进行工作交流和调研等方面制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建立了台账制度。准则出台后,全司深入学习,司领导带头执行,坚持事前报批,事中“二人同行”,事后及时汇报,全司上下形成了遵规守纪的良好司风,在与外单位的交往中树立了外交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尽管外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不少外事管理规定还停留在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水平;外事管理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的规定有待修订完善,外事领域的一些制度性空白有待填补。作为外管司干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我们最终选择奋进和担当,“忠诚、使命、奉献”是我们永恒的信念,为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绵薄之力是我们不懈的追求!